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的通知
    浏览次数:17 发布时间:2023-03-22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为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

    请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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